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当公司不给开具离职证明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这个问题。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离职证明的定义和作用。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它不仅能证明你和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结束,还在新单位入职、办理失业登记、提取公积金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当遇到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的情况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步骤。第一步,可以尝试与公司进行协商沟通,明确向公司说明开具离职证明是其法定义务,以及你需要离职证明的原因和用途。沟通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备后续可能用到。 如果协商不成,第二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政府部门,你可以向他们反映公司拒绝开具离职证明的情况。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第三步,如果上述方法都行不通,给你造成了实际的损失,比如因为没有离职证明无法入职新单位导致的工资损失等,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开具离职证明并赔偿损失。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时,劳动者要冷静应对,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