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造成损失该怎么办?
我从公司离职,公司一直拖着不给我开离职证明。因为没有这个证明,我新工作入职受阻,还产生了一些经济损失。我想知道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能让公司赔偿我的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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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并造成损失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处理。首先,了解离职证明的相关规定很重要。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书面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这明确了用人单位开具离职证明是其法定义务。 若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失,劳动者是有权要求赔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无法及时入职新单位导致的工资损失、错过其他就业机会的潜在损失等。 当遇到这种情况时,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明确告知其有义务开具离职证明,并说明因未开具证明给自己造成的损失,要求其尽快开具并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若用人单位仍不履行,劳动行政部门可以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另外,劳动者还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者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离职通知、与新单位的录用意向书、因无法入职产生损失的相关凭证等。劳动仲裁机构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做出裁决。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劳动者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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