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罚款不能超过多少?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公司因为一些小事要对我罚款。我担心公司会乱罚,想知道在法律上,公司对员工工资罚款不能超过多少呢?有没有明确的规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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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工资罚款是一个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事项。首先我们要明确,用人单位是没有行政处罚权的,不能随意对员工进行罚款。不过,如果员工因为自身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这里的“20%”是一个关键的限制比例。比如,小李月工资是5000元,如果因为他的原因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公司要从他工资里扣除赔偿,那么每月最多扣除1000元(5000×20%)。同时,如果扣除这1000元后,小李剩余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那么公司只能扣除使小李工资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金额。 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平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既保障了用人单位在因员工过错遭受损失时能够获得一定赔偿,也防止用人单位过度扣除员工工资,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所以,当遇到工资罚款问题时,劳动者可以依据这个规定来判断用人单位的扣除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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