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说过一次说别人花花经常换秘书算诽谤吗?
我就随口说了一次,说有个人花花公子,经常换秘书。现在这人说我诽谤他,要跟我追究责任。我就说过这么一次,也没到处宣扬,这真的算诽谤吗?我有点慌了,不知道该咋办。
展开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诽谤。诽谤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在判断“只说过一次说别人花花经常换秘书”是否构成诽谤时,要从几个方面来考量。 第一,是否存在捏造事实的情况。如果“经常换秘书”这个情况是真实存在的,那就不涉及捏造。但要是实际并没有这样的事,那就是捏造了虚构的事实。比如,那个人其实秘书一直很稳定,没有频繁更换,而你说他经常换,这就属于捏造事实了。 第二,是否有散布行为。虽然你只说了一次,但也要看这个传播范围。如果是在公众场合说的,或者对可能会继续传播该信息的人说了,也可能被认定为散布。例如,你在一个很多人的聚会上说,或者跟一个喜欢八卦、可能会到处说的人说了,就可能符合散布的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如果构成诽谤,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所以,只说过一次不一定就不构成诽谤,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符合诽谤的构成要件。要是对方确实因为你的话名誉受损,可能会面临法律上的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