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有一方得了精神病能离婚吗?
我和伴侣结婚后,对方得了精神病,现在我们的生活受到了很大影响,我想知道在法律上我能不能和他/她离婚呢?我不太清楚相关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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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婚后有一方得了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但在实际操作中会有一些特殊的要求和程序。 首先,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对于夫妻一方患精神病的情况,根据相关的司法实践和法律解释,如果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可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其次,在离婚的程序上,如果患病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其不能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愿,所以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在诉讼过程中,需要为患病一方确定法定代理人,由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一般来说,法定代理人是患病一方的近亲属,如父母、成年子女等。 最后,在财产分割和生活帮助方面,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考虑到患病一方的实际情况,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适当照顾患病方,以保障其今后的生活。同时,如果患病方在离婚后生活困难,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这种帮助可以是一次性的经济帮助,也可以是在一定期限内提供生活帮助等方式。总之,虽然婚后一方患精神病可以离婚,但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并充分保障患病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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