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冷静期30天过了是否要重新申请?

我和伴侣去申请了离婚,冷静期30天已经过了,但因为一些事没去办手续。现在想知道,冷静期过了,是不是得重新申请离婚才行?很担心之前的申请白弄了,希望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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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离婚冷静期相关的法律规定里,冷静期30天过了是否要重新申请,得看具体情况。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为了避免冲动离婚而设置的一段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如果冷静期30天过了,接下来还有30天的时间,在这第二个30天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就不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但要是这第二个30天也过了,双方还没去申请发给离婚证,那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时如果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一系列程序。所以,关键在于冷静期过后的第二个30天内有没有去申请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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