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30天冷静期超出了该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之前去申请了离婚,结果因为各种杂事把后续流程给耽误了,现在已经超出30天冷静期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是之前的申请就作废了,要重新走流程,还是有其他解决办法,想详细了解一下后续该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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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离婚30天冷静期超出了,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在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这种情况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要是之后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提出离婚申请,再次经历30天冷静期等一系列完整的离婚登记程序。 其次,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超出冷静期,比如一方突发重大疾病住院无法前往办理,或是遭遇自然灾害等导致无法按时办理。这种情况下,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情况,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处理。不过目前在法律层面,并没有非常明确统一的关于特殊情况超出冷静期的具体操作规范,最终的处理结果通常取决于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判断 。 总之,冷静期的设置是为了让夫妻双方慎重考虑离婚决定。在面临冷静期超出的情况时,要清楚不同情形下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以便更好地处理离婚事宜。 相关概念: 离婚冷静期:是指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自然灾害(地震、洪水等)、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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