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抵押期限已过,抵押是否还有效且能否享受优先受偿权?

我之前把一处房产抵押给别人用来担保债务,现在抵押期限已经过了。我不太清楚这抵押现在到底还有没有效,要是之后对方不还钱,我还能不能就这抵押房产优先拿到钱来弥补我的损失呢,想了解下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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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抵押期限已过,抵押并不必然无效,能否享受优先受偿权也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抵押是一种物权担保形式,其效力并不完全依赖于抵押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1.主债权消灭;2.担保物权实现;3.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4.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也就是说,如果主债权还存在,没有出现上述让担保物权消灭的情况,即便抵押期限过了,抵押也可能是有效的。比如,您为朋友的债务提供房产抵押,朋友债务没还清,主债权还在,此时抵押可能依然有效。 其次,关于优先受偿权。在抵押期限内依法设立的抵押权享有优先受偿权,当抵押期限过后,若要继续享有优先受偿权,要依据具体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判断。一般来说,如果债权人在期限届满前已经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提起诉讼、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等,在这些诉讼或程序进行期间,抵押权仍然具有效力,债权人仍享有优先受偿权。但要是债权人在期限届满后未采取任何措施,且债务人也未履行债务,那么抵押权可能会因为期限届满而失效,债权人也就无法再主张优先受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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