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冷静期30天过了还能不能离婚?

我和另一半已经申请离婚,现在30天离婚冷静期过了,由于一些事情还没处理完,没去办理离婚手续。我想知道现在还能不能离,是有时间限制还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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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冷静期30天过了还是有可能离婚的,但有一定的时间要求和条件。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离婚冷静期的概念。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婚姻登记机关给予双方30天的冷静思考时间。这30天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30天届满后,还有30天的时间,双方需要在这第二个30天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在这第二个30天内,双方共同去申请了,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但如果超过了这第二个30天,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时若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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