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超过多少天不能办理?
我和另一半前段时间提交了离婚申请,现在离婚冷静期已经过了。但最近我俩都忙,还没去办理后续手续。我想知道超过多久就不能办了?要是不能办了,后续想离婚得走什么流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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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超过规定期限后就不能按原申请办理离婚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意味着,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是办理离婚手续的关键时期。一旦超过这个30天的期限,之前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就会被视为自动撤回 。 如果离婚申请被撤回后,双方仍想离婚,就需要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并且要再次经历30天的离婚冷静期。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同样要按照相关规定准备好各类证明材料,走完整的离婚登记流程。在整个过程中,每一步都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确保离婚程序合法有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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