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合法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因为有事旷工了一天,结果发工资的时候发现被扣了三天工资。我觉得这样扣钱不合理,但又不太确定。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来说,公司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这种做法到底合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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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是否合法”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工资的概念。工资是劳动者通过付出劳动而获得的报酬,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同时,《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也指出,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旷工一天”仅仅是未提供一天的劳动,只能扣除这一天对应的工资。而“扣三天工资”超出了劳动者未提供劳动的对应范围,属于克扣工资的行为。即便劳动者旷工的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也应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比例进行扣除,而不是随意扣除三天工资。 如果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以旷工为由不合理地多扣工资,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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