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满一年是好是坏?
我之前被取保候审了,现在马上就满一年了。我心里一直七上八下的,不知道这一年期满意味着什么,是好是坏也拿不准。我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期满后会有哪些情况发生,对我来说是有利还是不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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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满一年的结果不能简单地用“好”或“坏”来评判,存在多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如果司法机关在这一年的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会及时解除取保候审措施,这种情况下意味着当事人不再面临刑事指控,显然是比较好的结果。 另一种情况是,虽然取保候审期限到了,但案件侦查还未结束,司法机关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比如转为逮捕。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对于当事人来说可能就不太乐观,意味着后续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刑事处罚。还有可能是司法机关认为案件证据基本充足,会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进入下一个司法程序,这种情况下最终的结果要根据法院的判决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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