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警试用期一年是否合法?
我应聘成为一名协警,签合同的时候发现试用期是一年。我不太懂这个,感觉一年时间有点长,不知道这合不合法,所以想问问大家,协警试用期规定是怎样的,一年到底合不合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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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协警试用期一年是否合法,需要依据我国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里的“以上”包含本数,“不满”不包含本数。也就是说,只有当劳动合同期限是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时,试用期才可能达到六个月,并且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所以,从这条法律规定来看,试用期一年显然超出了法律规定的上限。 另外,法律规定试用期的目的,是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进行考察,以确定是否适合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但试用期过长的话,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比如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工资待遇通常会比正式员工低,过长的试用期会使劳动者在较长时间内收入减少。而对于协警这份工作来说,如果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一年,这明显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中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如果协警遇到试用期一年这种情况,是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权益的。比如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按照法律规定调整试用期;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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