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购销的口头合同是否有效?
我和别人做商品购销的生意,当时没签书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了交易内容。现在对方不认账了,我想知道我们之  间这个口头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能不能通过法律途径让对方履行约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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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品购销活动中,口头合同是否有效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从法律依据和具体情况来详细分析。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表明,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口头合同是合同订立的合法形式之一,从法律层面赋予了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一样的地位。
但是,口头合同在实际履行和法律认定过程中存在一些特点和需要注意的地方。口头合同的优点是简便快捷,适合一些标的额较小、交易即时清结的商品购销活动。例如在菜市场买菜,买卖双方口头约定价格和数量,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种情况下口头合同就发挥了它的便捷性优势。
然而,口头合同也有明显的劣势。因为它没有书面载体,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很难举证证明合同的具体内容。比如,在商品购销中,双方对商品的质量、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重要条款可能存在不同的记忆和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果一方主张口头合同的存在及具体内容,但无法提供足够的证据加以证明,就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