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店铺转让后原租约合同是否还有效?

我有一家店铺转让出去了,之前和房东签的租约合同还没到期。现在我不清楚转让后这个原租约合同还有没有效,是随着店铺转让就自动失效了,还是依旧对我或者接手店铺的人有约束力呢?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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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店铺转让
  • #租约效力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店铺转让后原租约合同是否还有效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 首先,要明确店铺转让和原租约合同之间的基本关系。店铺转让通常是指店铺经营者将其在店铺经营中的相关权益转让给他人,这可能包含店铺内的设备、货物、客户资源等。而原租约合同是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就店铺租赁事宜达成的协议,规定了双方在租赁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从上述法律条文来看,如果店铺转让属于转租的性质,并且得到了出租人的同意,那么原租约合同依然是有效的。这意味着原承租人(转让方)和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并未改变,原租约合同的各项条款仍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即使店铺已经由第三方(受让方)实际经营,原承租人仍然需要按照原租约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比如按时支付租金等。同时,如果第三方在使用店铺过程中造成了租赁物的损失,原承租人需要向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店铺转让未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有权解除原租约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原租约合同就会因为出租人的解除行为而失去效力。此时,不仅原承租人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受让方的经营也会受到严重影响。 此外,如果店铺转让的性质并非转租,而是其他形式的转让,比如原承租人将其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方,这在法律上被称为合同的概括转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在这种情况下,需要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并且办理相关的转让手续后,原承租人才能退出原租约合同关系,由受让方取代原承租人成为新的合同当事人,原租约合同继续对受让方和出租人有效。 综上所述,店铺转让后原租约合同是否有效,关键在于转让的性质以及是否得到了出租人的同意。在进行店铺转让时,无论是转让方还是受让方,都应该谨慎处理原租约合同的问题,最好在转让前与出租人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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