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加点是否要给工资?


在工作中,加班加点是否应该获得工资是很多劳动者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从法律的角度来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加班加点的概念。加班通常是指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或者休息日进行工作;加点则是指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简单来说,就是在原本该休息的时间或者超出正常工作时长去工作,都属于加班加点的范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从这条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是需要支付相应工资报酬的。例如,在正常工作日,用人单位让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那么就需要按照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来支付报酬。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正常工作一小时的工资是100元,加班一小时,用人单位就至少要支付150元。如果是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并且不能安排补休,那就需要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报酬,即加班一小时要支付200元。而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支付的报酬则更高,要达到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也就是加班一小时要支付300元。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这进一步强调了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的义务。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劳动者加班加点工资,劳动者可以采取相应的维权措施。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总之,从法律层面来看,加班加点是需要给工资的,这是劳动者应得的合法权益。劳动者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