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拿抵押房出售是否构成欺诈?
我前段时间买了套房子,付了钱之后才发现这房子是业主抵押出去的。我想知道,业主这种拿抵押房出售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不是构成欺诈啊?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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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业主拿抵押房出售是否构成欺诈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欺诈的法律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简单来说,欺诈就是一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虚假情况,让对方做出错误的决定。 对于业主出售抵押房的情况,关键在于业主是否有隐瞒抵押事实的故意。如果业主在出售房屋时,明确告知买家房屋已经抵押的情况,买家仍然愿意购买,那么这就不构成欺诈。因为买家是在知晓真实情况的前提下做出的购买决定,不存在被误导的情况。 然而,如果业主故意隐瞒房屋已抵押的事实,将房屋卖给买家,这就很可能构成欺诈。因为业主的这种行为让买家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了购买决定,违背了买家的真实意愿。在这种情况下,买家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购房合同。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业主拿抵押房出售的情况,买家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与业主的沟通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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