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责任算肇事逃逸吗,该怎么处理?
我出了交通事故,交警判定我负部分责任。可对方说我这算肇事逃逸,我有点懵。我就是当时心里害怕,稍微离开了一下现场。我想知道,像我这种负部分责任的情况,到底算不算肇事逃逸啊?如果算的话,又会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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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解释一下肇事逃逸的概念。肇事逃逸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的行为。判断是否属于肇事逃逸,关键在于当事人主观上是否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而不是看责任的划分是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还是次要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项,‘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也就是说,不管在事故中承担何种责任比例,只要主观上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且实施了逃离现场的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对于肇事逃逸的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如果逃逸行为构成犯罪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以,如果你只是因为害怕暂时离开现场,之后又主动返回配合处理事故,且没有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故意,可能不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但要是你离开现场后,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试图逃避后续的调查和责任承担,就很可能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并面临相应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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