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未处理算逃逸吗
开车时出了交通事故,当时心里有点慌,没处理就离开了现场。现在很担心这种情况会不会被认定是逃逸啊?想知道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界定的,要是算逃逸会面临啥后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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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未处理不一定算逃逸。逃逸在法律上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首先,如果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留在现场,积极配合交警处理事故,如实陈述事故经过,只是因某些原因导致事故后续处理流程未完成,这通常不认定为逃逸。比如,因为受伤被紧急送去医院,没办法继续留在现场处理后续事宜,这种一般不算逃逸。 其次,但如果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未经许可擅自离开现场,或者故意隐瞒事故真相、逃避责任,即便之后又返回或者表示愿意承担责任,也可能被认定为逃逸。例如,撞车后害怕担责,直接驾车逃离现场,这种行为大概率会被认定为逃逸。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也指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总之,判断是否构成逃逸,要综合考虑当事人离开现场的主观目的、离开后的行为表现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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