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挪用资金罪的四要件是什么?

我听说挪用资金是犯罪行为,想具体了解下挪用资金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我自己不太懂法律,也不知道在实际情况中怎样判断是不是构成挪用资金罪,所以想搞清楚这四个要件分别是什么,好心里有个底。
展开 view-more
  • #挪用资金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其四个构成要件如下: 第一,主体要件。挪用资金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这里的公司,是指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则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其他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公司、企业以外的其他社会组织。例如,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的员工,就有可能成为该罪的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该罪的主体限定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范围内。 第二,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仍故意为之。也就是说,行为人是有意去实施挪用资金这个行为的,而不是因为疏忽或者其他非故意的原因。比如,员工明明知道自己无权挪用公司资金用于个人炒股,却还是这么做了,这就体现了主观故意。 第三,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简单来说,就是公司等单位对自己资金的正常使用和获得收益的权利受到了侵犯。例如,公司原本计划用这笔资金进行项目投资,结果被员工挪用,导致项目无法正常开展,公司的收益也受到影响。 第四,客观要件。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利用职务便利是指利用自己在单位中所担任的职务赋予的权力和方便条件。比如,财务人员利用管理资金的便利挪用资金。同时,对挪用资金的数额、用途和时间都有一定要求,不同情况有不同的认定标准。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