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第二年交第一年的税是否合理合法?

我今年在处理税务时,税务部门要求我缴纳上一年度的税。我不太理解为什么要第二年交第一年的税,这样做有没有法律依据呢?会不会存在不合理的情况?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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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收征管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税收实践中,第二年交第一年的税这种情况是较为常见且有其法律依据和合理性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纳税期限这个概念。纳税期限是指税法规定的关于税款缴纳时间方面的限定。不同的税种,其纳税期限是不一样的。有些税种是按年计算,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比如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这就意味着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先进行预缴,到了第二年的规定时间内再进行全年的汇算清缴,也就是第二年交第一年的税。 另外,个人所得税中的综合所得也存在类似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也就是说,个人在取得综合所得时,先由单位等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到了第二年再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从税收征管的角度来看,第二年交第一年的税有助于准确核算纳税人全年的应纳税额。因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的收入、扣除等情况可能会不断发生变化,只有到年度结束后,才能全面、准确地计算出其实际应缴纳的税款。这样既保证了国家税收收入的及时足额入库,又能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多缴或者少缴税款的情况发生。所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第二年交第一年的税是合理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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