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离婚是否一定要去现场?
我和配偶打算和平离婚,都希望好聚好散。但我们工作都很忙,很难抽出时间一起去办理离婚手续。所以想问问,和平离婚是不是一定要双方都到现场办理,有没有其他办法能解决这个难题?
展开


和平离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协议离婚。从法律层面来讲,协议离婚是一定要双方去现场的。 首先,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里强调了“亲自”,就是要求夫妻双方都必须到现场。 其次,在办理离婚登记的过程中,有一系列的程序需要双方共同参与。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这三十日就是冷静期,在此期间也需要双方都知晓并有可能亲自去撤回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等。如果符合离婚条件,才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整个过程都需要双方亲自到场,以确保离婚是双方真实的意愿表达,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所以,和平离婚一定要双方去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