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取保后是否要去当地公安部门办理解除手续?
我之前办理了取保候审,现在符合解除的条件了。我不太清楚是不是必须要去当地公安部门解除一下,还是有其他方式?想了解具体的解除流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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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这个概念。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关于解除取保候审是否要去当地公安部门办理解除手续,答案是有相关规定和程序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八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当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满足时,如案件已经办结、不需要继续采取该措施等,执行机关(通常是当地公安部门)会按照程序办理解除手续。 具体来说,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九条,需要解除取保候审的,由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制作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通知书,送达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决定书及时解除取保候审,并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保证人和有关单位。所以,一般情况下,被取保候审人通常是要配合公安部门完成相关的解除手续的,可能需要到当地公安部门,按要求签字确认等,以正式解除取保候审状态。这也是为了确保整个司法程序的严谨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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