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房产归属约定复婚后是否有效?
我之前和老公离婚了,离婚协议里约定房子归我。后来我们又复婚了,现在他觉得房子应该还是夫妻共同财产,想重新分配。我就想问问,之前离婚协议里房子归我的约定,在我们复婚后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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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离婚协议中房产归属约定在复婚后是否有效的问题时,我们需要先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它是一种民事合同,一旦签订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就具有了法律效力。而复婚,指的是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重新确立婚姻关系。 从法律层面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离婚协议通常是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只要它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它就是合法有效的。 当夫妻双方复婚后,之前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归属的约定并不会因为复婚这一行为而自动失效。这是因为,离婚协议中的房产归属约定,本质上是对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分割,是双方对自己财产权益的一种处分。复婚只是重新确立了夫妻关系,但并不会改变之前已经分割完成的财产归属。例如,甲和乙离婚时,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甲所有,那么从离婚那一刻起,房子的所有权就已经转移到甲名下。即使之后甲和乙复婚,房子仍然属于甲的个人财产,除非双方另有新的约定。所以,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中房产归属约定复婚后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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