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财产独立是否过分?
我刚结婚不久,和伴侣在婚后财产处理上有分歧,我希望婚后财产独立,各自管理自己的收入和支出,但伴侣觉得这样很过分。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看,婚后财产独立这种做法过分吗,法律是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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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婚后财产独立是否过分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夫妻财产制,简单来说,就是规定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在我国,有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两种形式。 法定财产制是指在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法律直接规定的夫妻财产归属和管理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在法定情况下,夫妻的很多财产是共同所有的,双方都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约定财产制则赋予了夫妻双方更大的自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约定婚后财产独立,这种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从法律层面讲,婚后财产独立本身并不存在过分不过分的问题。只要是基于夫妻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财产独立约定,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就是合法有效的。不过在现实生活中,婚后财产独立可能会对夫妻关系产生一定的影响,因为财产关系往往和夫妻之间的信任、情感等因素密切相关。所以,夫妻双方在决定是否实行婚后财产独立时,除了考虑法律因素,还需要充分沟通,权衡对夫妻关系可能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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