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全款买房是否属于双方财产?
我和爱人结婚后,全款买了一套房。买房的钱一部分是我俩的积蓄,一部分是双方父母给的。现在有点担心房子的归属问题,想知道像这种婚后全款买的房子,从法律上来说是不是属于夫妻双方的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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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婚后全款买房是否属于双方财产,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般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婚后全款买房,购房资金是夫妻双方的共同积蓄,或者是夫妻双方婚后的收入,那么这种情况下购买的房子通常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的资金购置的房产。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购房资金是双方父母出资,并且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也就是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如果一方父母出资,并且明确表示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根据上述司法解释,这种情况下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外,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该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也会按照约定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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