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出血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我媳妇生孩子时出现了产后出血的情况,现在一家人都很担心。我们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想知道产后出血在什么情况下算医疗事故,医院要承担什么责任,怎样去判定这是不是医疗事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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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出血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定。医疗事故,简单来说,就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判定产后出血是否为医疗事故,关键在于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一般来说,如果是因为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的产后出血,比如产妇自身存在凝血功能障碍等特殊体质问题,且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采取了正确的诊疗措施,那么这种情况通常不属于医疗事故。 但要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违反诊疗规范的行为,例如对产妇的病情观察不仔细、处理不及时,或者在手术操作过程中存在失误等,从而导致产后出血并对产妇造成了人身损害,那么就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同时,该条例第三十三条也规定了一些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如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等。 如果怀疑产后出血属于医疗事故,患者或其家属可以通过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确定。鉴定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进行。若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事故等级、情节等,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可能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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