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全款购房婚后加女方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和男朋友准备结婚,他在婚前全款买了一套房。现在他愿意在婚后把我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我想知道这样做之后,这套房子是不是就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了?会不会有什么特殊情况不算共同财产呢?
展开


在法律上,判断婚前男方全款购房婚后加女方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当男方在婚后将女方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时,这一行为在法律上可以视为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因为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赠与以办理产权登记为准,既然已经完成了加名手续,就意味着赠与行为已经完成。 所以,一般情况下,婚前男方全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加上女方名字后,该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加名的行为使得女方成为了房屋的共有人之一,双方对房屋共同享有所有权。在离婚分割财产时,通常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双方在加名时签订了相关协议,对房屋的产权份额、归属等有特别约定,那么就要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处理。例如,协议约定虽然加了女方名字,但女方只享有10%的产权份额,那么在分割时就会按照这个约定来进行。此外,如果能够证明加名行为是受到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做出的,那么可能会影响该赠与行为的效力,但这种情况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支持。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