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跨区提供建筑服务需要预缴税款吗?

我是做建筑工程的,最近接了个跨区的项目。不知道跨区提供建筑服务是不是得预缴税款,要是需要的话,具体咋操作、比例是多少我也不清楚,希望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建筑预缴税款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跨区提供建筑服务通常是需要预缴税款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预缴税款的概念,预缴税款就是在正式纳税申报之前,预先缴纳一部分税款。这是为了保证税收的均衡入库,防止税款的过度集中在某一个时间段缴纳。 根据《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具体的预缴税款计算方式如下: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支付的分包款)÷(1 +9%)×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支付的分包款)÷(1 +3%)×3%。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 支付的分包款)÷(1 +3%)×3%。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