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如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个体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先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食品经营许可,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食品经营者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你想合法卖食品,就得先拿到这个许可。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明确的流程和要求。首先是申请条件,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和贮存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申请流程一般是,先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予以受理的,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对申请人提交的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会进行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经营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