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国有房产未过户保全是否有效?

我买了套国有房产,还没过户。现在卖家有债务纠纷,债主申请对这套房进行保全。我很担心,不知道在民法典里,这种没过户的国有房产被保全是否有效,我该怎么保障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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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保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民法典中国有房产未过户保全是否有效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对于国有房产未过户的情况,我们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保全是否有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对保全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裁定采取保全措施。而《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意味着,在房产未过户的情况下,从物权登记的角度看,房屋的所有权仍登记在原产权人名下。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国有房产未过户,法院在进行财产保全时,通常会依据物权登记的情况进行操作。因为从外部来看,房产登记在原产权人名下,法院有理由认为该房产属于原产权人的财产,从而对其进行保全。但是,如果购买人能够证明自己已经支付了全部或大部分房款,实际占有了该房产,并且对未办理过户手续没有过错,那么购买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出执行异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执行;(四)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所以,如果购买人满足上述规定的条件,即使国有房产未过户被保全,购买人也有可能通过提出执行异议,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购买人不能满足上述条件,那么法院对未过户国有房产的保全很可能是有效的。总之,国有房产未过户保全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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