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约定前无效合同中的抵押合同生效,该约定是否有效?


要判断在约定前无效合同中的抵押合同生效的约定是否有效,需要从多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无效合同和抵押合同。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简单来说,就是这个合同从一开始就不被法律认可,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而抵押合同是抵押权人(通常是债权人)与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既可以是不动产,也可以是动产)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抵押合同是依附于主合同的,如果主合同无效,抵押合同通常也会无效。 那么,当存在约定使前无效合同中的抵押合同生效时,需要看这个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合同有效的要件一般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如果该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它可能是有效的。但这并不意味着抵押合同就一定能按照约定生效。因为即使有这样的约定,如果违反了主从合同的基本法律关系,法院在审理时也可能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其效力。例如,如果该约定存在恶意损害第三人利益等情形,那么这个约定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此外,如果法律有特别规定,允许在主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抵押合同通过特定约定生效,那么就需要依据这些特别规定来判断。总之,在具体案件中,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准确判断该约定是否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