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签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可行?


在探讨私下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可行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股权转让协议的概念。简单来说,股权转让协议就是股东把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权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他人时,和对方签订的合同,通过这个合同来确定双方在股权转让这件事上的权利和义务。 那么私下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角度来看,只要协议满足一定的条件,就是有效的。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说,如果签订协议的双方都有能力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而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那么这个私下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就是有效的。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还要考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所以,如果没有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获得其他股东的同意,私下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可能会因为程序不合法而面临问题。 此外,股权转让还涉及到工商登记变更的问题。虽然私下签订的协议在双方之间有效,但为了保障受让方的权益,以及对抗第三人,应当及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如果没有办理变更登记,可能会影响受让方对股权的实际行使权利。 综上所述,私下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在满足《民法典》规定的有效条件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同时要遵循《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并且及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这样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