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跨省医保转移年限是否不互认?

我之前在A省工作,缴纳了几年医保,现在到B省工作,打算把医保关系转过来。但听说跨省医保转移年限不互认,我很担心之前缴纳的医保年限白费了,想知道这种说法是真的吗?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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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保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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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医保转移时,年限是否互认不能一概而论,这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医保转移的概念。医保转移就是把在一个地方缴纳的医疗保险关系,转到另一个地方去。这样做的好处是,能让参保人的医保权益在不同地区得到延续。 从国家层面的政策导向来说,是鼓励和支持医保转移接续,并且认可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的。根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新就业地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新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中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3个月内到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按当地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人员跨制度或跨统筹地区转移基本医疗保障关系的,原户籍所在地或原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应在其办理中止参保(合)手续时为其出具参保(合)凭证,并保留其参保(合)信息,以备核查。新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应在参保(合)人员办理参保手续时,承认其原参保(合)年限。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不同省份对于医保转移年限的规定存在差异。有些省份之间签订了医保年限互认协议,在这些省份之间进行医保转移时,年限可以互认并累计计算。但也有部分省份由于政策、医保基金收支平衡等多方面原因,在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限制。比如,有的省份可能要求在本地实际缴费达到一定年限后,才会认可外地转入的医保年限;有的省份可能只认可转入人员在特定时间段内的外地医保缴费年限。 所以,当你遇到跨省医保转移年限不互认的情况时,建议你及时向两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咨询,了解具体的政策和办理流程。同时,也可以关注国家和地方出台的相关医保政策调整,以保障自己的医保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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