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离婚房产按照新婚姻法该如何分割?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现在在房产分割上有分歧。我们的房子是婚后一起买的,但首付是一方付得多,贷款也是一起还的。我想知道在民法典下,这种情况房产会怎么分割,新婚姻法对此有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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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并没有“新婚姻法”这一说法,自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同时废止,婚姻家庭相关的法律规定主要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来规范。 对于离婚时房产的分割,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首先,若该房产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且登记在其名下,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仍归这一方所有,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就全款购买了房子并取得了房产证,即便婚后双方共同生活在该房屋内,离婚时此房仍属于购房一方。 如果房产是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不管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一方还是双方的名字,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通常会按照夫妻双方平等分割的原则进行处理。不过,如果双方对房产的分割有书面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像您提到的婚后一起买房,一方首付付得多且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况,虽然首付出资比例不同,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购房资金来源、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婚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分割方式和比例。可能会将房屋判归一方所有,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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