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新的民法典对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有哪些规定?

我和伴侣打算离婚,涉及到房产分割的问题。不清楚新的民法典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一下不同情况下,比如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共同购买等,房产会如何进行分割。
展开 view-more
  • #离婚房产
  • #民法典
  • #财产分割
  • #婚前房产
  • #婚后房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对夫妻离婚房产分割有较为明确的规定。下面将分不同情况进行详细说明。 首先是一方婚前购买且付清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情形。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例如,男方在结婚前就全款买了一套房子,并拿到了房产证,那么离婚时这套房子就完全归男方所有。 若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根据相关规定,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不过,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举个例子,女方婚前贷款买了房,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款,离婚时房子还是女方的,但女方要给男方婚后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的补偿。 对于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夫妻婚后一起买了一套房,离婚时先由双方商量怎么分,如果商量不好,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来判决。 还有一种情况是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男方父母出钱买了一套房,房产证只写了男方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就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不能分割。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