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规定,拆迁房在离婚时怎么分割?
我和配偶准备离婚,家里有套拆迁房,不知道该怎么分。房子是婚后拆迁的,但拆迁政策有点复杂,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想了解下民法典对于拆迁房离婚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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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对拆迁房进行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要明确的是,拆迁房的分割关键在于判断其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这就涉及到被拆迁房屋的性质、拆迁政策等多个因素。 如果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在拆迁过程中没有考虑另一方的因素,比如没有因另一方的人口数量等给予额外补偿,那么拆迁后获得的安置房或补偿款通常仍属于原房屋所有人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例如,一方在婚前有一套老房子,婚后该房子拆迁,按照拆迁政策只根据原房屋面积给予补偿,那么获得的拆迁补偿就是该方的个人财产。 要是被拆迁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比如是婚后夫妻共同购买、建造的房屋,那么拆迁后获得的利益,包括安置房、补偿款等,都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后来房子拆迁,获得了一套安置房,在离婚时,双方可以先协商如何分割这套安置房,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此外,在一些情况下,拆迁政策可能会考虑到家庭成员的因素,比如按人口数量给予拆迁补偿。如果夫妻双方及其他家庭成员都因人口因素获得了相应的补偿份额,那么在离婚时,应根据各自的份额进行分割。总之,拆迁房离婚分割的情况较为复杂,具体的分割方式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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