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合猥亵妇女是否属于犯罪?
我在商场看到有个男的对一个女生动手动脚,女生反抗他还不停止,周围人都看见了。我想知道这种在公共场合猥亵妇女的行为是不是犯罪啊?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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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场合猥亵妇女是否构成犯罪,需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猥亵。猥亵指的是用下流的动作或语言,对他人实施性方面的侵犯或冒犯行为,比如对妇女进行搂抱、抚摸、亲吻等举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也就是说,如果在公共场合猥亵妇女,但情节相对轻微,尚未达到犯罪程度,那么会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来处理。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意味着,若在公共场合以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猥亵妇女,就构成强制猥亵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且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该行为,属于加重处罚的情节。
所以,公共场合猥亵妇女不一定必然构成犯罪,但一旦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就会被认定为犯罪,受到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