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引发肺栓塞算医疗事故吗
我刚经历剖腹产,却不幸出现了肺栓塞,身体遭罪不说,精神压力也很大。我就想弄明白,这种因为剖腹产引发的肺栓塞情况,到底能不能算医疗事故啊?我想知道判定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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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引发肺栓塞不一定算医疗事故。首先得了解什么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如果在剖腹产手术过程中,医生没有按照规范操作,存在失职行为,导致产妇出现肺栓塞,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比如,该进行的检查没有做,该采取的预防措施没落实等。 然而,如果医生已经按照正常的医疗流程和规范操作,肺栓塞是由于产妇自身特殊体质、怀孕生产期间生理变化等因素引发的并发症,这种情况下可能就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在整个孕产期间,孕妇处于血液高凝状态,增大的子宫长期压迫腹部静脉影响血液回流,加上产后多卧床,血液流动变缓,这些都增大了产后肺栓塞发生的风险。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相关报告或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也就是说,最终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需要经过专业的医疗事故鉴定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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