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纱布忘取了算医疗事故吗

我之前在医院做了个手术,出院后一段时间感觉身体不舒服,去检查发现体内有块手术时的纱布没取出来。我想知道这种情况算医疗事故吗?想了解下具体的判定标准是什么,要是算医疗事故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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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导致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认定医疗事故需要满足五个条件: 一是责任人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的各级卫生技术人员,这里面涵盖从事医疗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的人员。也就是说如果是符合资质的人员在工作中出现问题才可能构成医疗事故。 二是行为人必须存在诊疗护理工作过失,包括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两种情况,而且这种过失必须是违法的,并对患者造成了危害。比如医生因为疏忽忘记取出纱布,这就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三是事故必须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以及为这些工作提供服务的后勤和管理环节。纱布忘取是在手术这一诊疗过程中发生的,符合这一条件。 四是对患者造成的危害结果必须符合“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标准,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因为纱布没取出,导致患者需要二次手术,或者引发感染等并发症,造成身体损伤,那就满足这一条件;要是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可能就不算医疗事故。 五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必须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也就是纱布没取出和患者出现的身体问题之间有直接关联。 如果因为纱布忘取,造成患者身体损伤及大幅增加医疗成本等情况,有可能被归类为三级医疗事故。不过医疗事故的定级及分类通常由特定医鉴机构进行,该机构将依据医疗失误、患者伤害及后果严重度三个方面进行判断。 依据《民法典》第1218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要是认定为医疗事故,患者及其家属可以依法维权,向医院索求合理赔偿与补救措施。赔偿可能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 总之,纱布忘取不一定就直接算医疗事故,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如果对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存在疑问,患者可以到当地医学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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