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药剂量少了算医疗事故吗

去医院看病拿药,吃了之后感觉效果不太好,仔细一看发现药剂量比正常该吃的量少。担心这会不会对病情有严重影响,也想知道这种情况如果影响到病情的话,能不能算是医疗事故 ,所以想具体了解下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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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量少了不一定算医疗事故。首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判断药剂量少了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一方面要考虑医生开药时是否遵循了医疗规范和诊疗常规。要是医生在开这个药时,没有按照正常的诊疗流程、规范来确定药量,比如该用较大剂量控制病情却开了小剂量,那医生可能存在失误。另一方面,要考虑患者自身的病情特点和个体差异等情况。有些患者本身身体状况特殊,对药物反应敏感,即使剂量比常规稍少,也可能影响治疗效果;而有些患者可能影响不大。 如果经专业的医疗鉴定机构鉴定,确认药量少是由于医生的违规操作或失误导致,且与患者出现的不良后果(如病情加重等)存在直接因果关系,那么可能构成医疗事故。但如果是因为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例如药品供应问题临时调整了剂量,或患者自身原因影响了药效,就不一定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要是怀疑药剂量少构成医疗事故,当事人可以提出医疗事故争议,然后向有关部门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申请。最终的鉴定结果,将决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后续的处理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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