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自动离职是怎样认定和处理的?


劳动者自动离职指的是劳动者在没有向用人单位打招呼,也没有办理相关离职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停止履行劳动义务的行为。这与正常离职不同,正常离职通常是劳动者按照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完成工作交接等流程。 在认定自动离职方面,一般来说,如果劳动者未经用人单位同意,连续旷工达到一定期限,就可能被认定为自动离职。不过,对于“一定期限”,法律并没有统一的明确规定,通常是由用人单位在自己的规章制度中进行规定。例如,有的公司规定连续旷工3天或者累计旷工一定天数就属于自动离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所以,只要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经过合法程序制定的,并且已经向劳动者公示,那么关于自动离职的认定规定就是有效的。 对于自动离职的处理,从工资方面来看,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所以,即使劳动者自动离职,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的天数支付工资。但如果自动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比如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需要重新招聘人员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 在社保和档案方面,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办理社保减员和档案转移手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此外,如果劳动者自动离职,用人单位也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自己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并且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考勤记录等,以证明劳动者确实存在自动离职的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处理,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劳动者也应该遵守法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避免给自己和用人单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