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租房发票必须要填不动产号吗?
我最近在出租房子,租户要求我给他开具租房发票。我 去开发票的时候,工作人员提到要填不动产号,但我不太清楚这个是不是必须要填的。不填会不会影响发票的效力或者有其他问题呢?我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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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具租房发票时,是否必须填写不动产号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不动产号。不动产号是不动产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的唯一标识,就好比每个人都有一个身份证号码一样,它可以准确地识别不动产的具体信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但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填写不动产号。不过,有些地方可能根据当地的税收管理要求和实际情况,会要求在开具租房发票时填写不动产号。
从实际操作角度来看,如果当地税务机关有明确要求填写不动产号,那么就必须按照要求填写。否则,可能会导致发票不符合规定,租户可能无法将该发票用于企业报销、抵扣等用途,而你也可能面临税务机关的询问甚至处罚。例如,当地税务机关为了加强对不动产租赁业务的税收征管,通过不动产号可以更准确地掌握不动产的租赁情况和税源信息。
如果当地税务机关没有强制要求填写不动产号,那么不填写不动产号一般不会影响发票的法律效力。但为了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问题,建议你在开具发票前,先咨询当地的税务机关或者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了解当地对于开具租房发票的具体要求。同时,无论是否填写不动产号,都要确保发票上的其他信息,如付款方名称 、金额、租赁时间、不动产地址等填写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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