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打借条钱已还清还算受贿吗?

我之前收了别人一笔钱,当时没打借条,后来我把钱还清了。现在有点担心这种情况会不会被认定为受贿,我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没打借条且钱已还清的情况还算不算受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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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贿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没打借条钱已还清是否算受贿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受贿的法律定义。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这里的关键在于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以及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这意味着判断是否构成受贿,并不单纯取决于是否打了借条以及钱是否还清。 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时,是基于职务便利为对方谋取了利益,即便没打借条且后续还清了钱款,也可能构成受贿。因为从法律认定的角度,受贿行为在收受财物并为他人谋利的那一刻就已经成立。还钱的行为可能会在量刑时作为一个从轻情节予以考虑,但不影响受贿的定性。 例如,某国家工作人员甲利用自己审批项目的职务便利,帮助乙的公司顺利通过项目审批,乙为表感谢给甲送了一笔钱,甲未打借条收下了。之后,由于担心事情败露,甲将钱还给了乙。在这种情况下,甲的行为依然可能被认定为受贿,因为他利用职务便利为乙谋取了利益,并收受了财物,还钱行为不能改变受贿行为已经发生的事实。 然而,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与他人之间是正常的借贷关系,不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为对方谋取利益的情况,即使没打借条,后续还清钱款后,当然不构成受贿。比如,甲和乙是朋友关系,乙因生活急需向甲借钱,甲借给乙钱且未打借条,之后乙将钱还清,这显然属于正常的民事借贷行为。 总之,判断没打借条钱已还清是否算受贿,核心在于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情形。若存在此情形,即便还钱也可能构成受贿;若只是正常借贷关系,则不构成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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