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如何计算?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结果公司突然说要解除和我的劳动合同,我觉得他们这是违法解除。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赔偿金该怎么计算,我好维护自己的权益,不想稀里糊涂地就被公司打发了,希望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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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概念。简单来说,当单位没有合法理由就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是违法解除,此时单位需要支付给员工一定的赔偿,这个赔偿就是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那经济补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呢?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举例来说,如果员工在单位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正常情况下经济补偿就是3×5000 = 15000元。但因为是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赔偿金就是经济补偿的二倍,即15000×2 = 30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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