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纠纷的判决依据是什么?


医疗事故纠纷的判决依据是多方面的。 首先是法律法规方面。《民法典》有诸多相关规定,比如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指出,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要是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那么就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简单说,就是如果能证明医院或医生有错,医院就要负责。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该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手术、特殊检查、治疗的,要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要是不能或不宜向患者说明,就得向患者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同意。要是医务人员没做到这些,造成患者损害,医疗机构得担责。像手术前没把风险说清楚,导致患者出现问题,医院可能就要负责。 其次,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是重要依据。这得靠专业医学鉴定来判断医生在诊疗过程中有没有违反医疗规范和操作规程,有没有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例如手术时,医生没有全面评估患者身体状况,没采取必要预防措施,就可能被认定有过错。 再者,医疗过错与患者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很关键。就是要判断患者遭受的损害是不是由医疗过错直接造成的。比如医生误诊让患者接受了不必要治疗,身体受到额外伤害,这因果关系就很明显。 另外,医疗行为发生时的医疗水平和条件也会被考虑进去。不能用现在的标准去要求当时的医疗行为,要结合当时实际情况综合判断。 还有相关的医疗行业规范和标准,这些规定明确了医生的权利和义务,是判断医疗行为是否合法合规的准则,也是法院判决的重要依据。 法院在判决医疗事故纠纷时,会综合权衡这些因素,来保证判决公平、公正、合理。 相关概念: 医疗过错: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 因果关系:在医疗事故纠纷里,就是判断医疗行为中的过错与患者所遭受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直接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