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一个月内归还算犯罪吗?


挪用公款一个月内归还是否算犯罪,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简单来说,就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这里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下面分不同情形讨论挪用公款一个月内归还的情况: 如果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比如用于赌博、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无论挪用时间长短,也不论是否归还,都构成挪用公款罪。因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和公职人员的职业操守,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害。 要是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像将公款用于投资、炒股等以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只要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即使在一个月内归还,也会构成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以三万元为起点。 而如果挪用公款既没有进行非法活动,也没有进行营利活动,只是用于个人生活消费等用途,并且数额较大,只有超过三个月未还才构成挪用公款罪。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月内归还就不构成犯罪。 总之,挪用公款一个月内归还是否构成犯罪,要根据挪用公款的用途、数额等因素综合判断。一旦涉及到相关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