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高利贷跑路算逃犯吗
之前因为着急用钱借了高利贷,现在实在还不上了,感觉压力特别大,就想干脆跑路躲一躲。但又特别担心这样做会不会被当成逃犯啊?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这种情况到底是怎么认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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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单纯欠高利贷跑路不算逃犯。逃犯通常指的是触犯刑法,被司法机关追捕的人。而高利贷中,超过法律规定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这本质多属于民事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也就是说,只有构成需要逮捕的犯罪且在逃,才会被通缉成为逃犯。 对于欠高利贷跑路的情况,若只是正常借款后因无能力偿还而躲避,通常不构成犯罪。但如果有履行法院判决义务的经济实力却故意拒绝执行,便将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比如,法院判决你要偿还高利贷本金(合法受保护部分)及合理利息,你明明有钱却不还,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也有可能被列入通缉名单 。 另外,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高利贷的形式骗取钱财后跑路,可能构成诈骗罪。比如编造虚假理由借高利贷,一开始就没打算还,那就涉嫌诈骗犯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也会成为被追捕的对象。 相关概念: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指的是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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