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的买卖公证是否安全?


安置房的买卖公证是否安全,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安置房。安置房是政府为了进行城市建设、土地开发等原因,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一般来说,根据相关政策和土地性质等因素,安置房在一定期限内可能限制上市交易。 买卖公证,简单来讲,就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买卖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其作用是对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等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从公证本身的作用来看,它能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交易的安全。通过公证,会对买卖双方的主体资格、合同条款等进行审查,确保交易行为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合同内容也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如果卖家不具备安置房的处分权,公证机构是不会为其办理公证的,这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买家陷入无权处分的风险。 然而,安置房买卖公证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并非绝对安全。由于安置房可能存在政策限制,即使进行了公证,也不能改变房屋本身的性质和交易限制。例如,有的安置房规定在取得房产证一定年限内不得上市交易,如果在限制期内进行买卖并公证,该交易仍然可能违反政策规定。一旦发生纠纷,虽然公证书能证明合同的签订是真实合法的,但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还是会根据相关政策和法律来判定合同的效力。如果合同因违反政策而被认定无效,买家可能无法获得房屋产权,只能要求卖家返还购房款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公证只是对合同签订这一行为进行证明,并不能完全防止卖家的违约行为。比如,卖家可能在收取购房款后,又将房屋卖给他人,或者不配合办理后续的产权过户手续等。即使有公证书,买家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也需要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并且还可能面临执行难等问题。 综上所述,安置房的买卖公证有一定的保障作用,但不能保证绝对安全。在进行安置房买卖时,除了考虑公证外,买家还应该充分了解安置房的产权情况、交易限制等相关政策,谨慎签订合同,以降低交易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