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额是否等于价外费用与含税收入之和?
我在做生意算账时,对销售额的计算不太清楚。我知道销售过程中有价外费用和含税收入这些概念,想弄明白销售额是不是就等于价外费用加上含税收入,这关系到我对成本和利润的核算,所以希望能得到准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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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税收相关法律规定的语境下,销售额并不简单地等于价外费用与含税收入之和。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这些概念。销售额指的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过这里不包含收取的销项税额。价外费用呢,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含税收入就是包含了税款的收入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销项税额 = 销售额×税率。如果是含税收入,需要先将其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换算公式为:不含税销售额 = 含税销售额÷(1 + 税率)。然后再将不含税销售额加上价外费用,才是准确意义上的销售额。例如,企业销售一批货物,取得含税收入113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同时收取了1000元的价外费用。那么首先将含税收入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即11300÷(1 + 13%) = 10000元,再加上价外费用1000元,最终的销售额就是11000元。所以,销售额不能直接等同于价外费用与含税收入之和,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换算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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